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和公众健康,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与调查评估是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的重要民生举措。近日,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连云港市农用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与调查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连云港市成为江苏省首个系统性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与调查评估办法的设区市。

《办法》主要内容与亮点

《办法》共25条,内容涵盖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调查评估程序、质量类别划分、风险管控措施以及新增耕地管理等多个方面。该办法明确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协同推进、属地负责。

《办法》特别强调了拟新增耕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这是其核心亮点之一。根据规定,所有拟新增耕地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完成调查的地块不得开垦为耕地。调查范围不仅包括拟开垦区域,还涵盖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其中镉、汞、砷、铅、铬、铜、镍、锌8种重金属项目为必测内容。

实施机制与监管保障

《办法》建立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三个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乡镇(街道)负责年度摸排和信息上报工作,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对不少于5%的比例地块进行抽核。同时,财政部门将调查、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等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压实从摸排到监管的全链条责任,确保每一寸耕地"健康上岗",从而筑牢粮食安全的土壤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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