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15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这是新疆在乡村医疗领域推进范围最广、政策突破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实践。这些创新举措将如何改善农牧民的医疗服务体验?4月8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健康处处长罗勇对《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药品供应下沉 医检结果互认
长期以来,农牧民面临两个主要困扰:乡镇卫生院难以配备县医院常用药物,慢病患者需频繁奔波县城取药;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无法通用。为解决这些问题,《措施》明确要求打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限制,县域医共体将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这意味着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可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便捷获取所需药物。
在检验检查方面,《措施》推出硬性举措确保结果互认。乡镇医疗机构完成拍片化验后,数据可实时传输至县医院生成报告,实现"基层检查、县级诊断"的无缝对接。同时,兵地医疗机构间也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的互通互认。
急救能力升级 医疗费用优化
针对偏远地区医疗急救资源匮乏的问题,《措施》首次将低空救援纳入基层应急体系。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将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在重要区域设置航空救援起降点,并试点使用无人机转运急救药品,为危重患者抢救赢得宝贵时间。
在医疗费用方面,《措施》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同病同付"政策。对于适宜基层诊疗的病种,医保基金将按照统一标准与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结算,既保障了医疗机构合理收益,又引导其收治适合基层治疗的病例。
提升基层能力 强化人才支撑
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存在设备陈旧、特色专科缺乏等问题。《措施》提出要通过实施医疗设备提质行动,重点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使其达到县级医疗机构的装备水平。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措施》要求建立常态化医师派驻机制,上级医院医师需连续服务至少6个月,并暂停其原单位处方权。同时,下沉医生还需承担带教任务,为基层培养"带不走"的医疗队伍。
村医待遇改善 晋升通道畅通
《措施》明确从2026年起,新入职的村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相关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同时,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工资和各项补助,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在职业发展方面,《措施》为乡村医生提供了明确的晋升通道。村卫生室执业医师可参与乡镇卫生院职称评审,并要求城市医院医生晋升副高职称需有基层服务经历。这些政策既保障了村医待遇,又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措施》对南疆地区给予了重点支持。通过实施基层卫生强基工程和特色专科建设,有针对性地提升当地医疗服务水平,并实现医疗卫生人员的分层分类培训。
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地,新疆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将更加完善,农牧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将持续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