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期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消防救援局的消息,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隐患排查行动,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旨在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住户共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在部分小区中,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的现象仍然存在。例如,在德阳什邡市印月花园小区和遂宁射洪市和富家园小区,检查人员发现有住户通过这种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这种做法不仅违反安全用电规定,还因线路长期暴露在室外环境中容易受到日晒雨淋的影响而加速老化,增加了短路或漏电引发火灾的风险。

此外,电动自行车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和楼梯间停放的问题也较为普遍。例如,在宜宾市屏山县永逸小区和自贡市富顺县富州花园B区,检查人员发现有住户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并私拉电线充电。这种行为不仅阻碍了紧急情况下人员的逃生路线,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蓄电池充电;同时,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以及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电动自行车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有助于推动形成更加规范的使用和停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