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一项关于人工智能基础教育的重要指导文件——《山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一文件为全省范围内的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建设提供了详细的规划与方向指引,旨在全面推进人工智能基础知识的教学工作。
根据《指南》,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明确区分教师与人工智能工具的职责边界。具体来说,教师是教案设计的主要负责人,学生则是学习活动的核心主体。人工智能技术仅能在辅助教学探究、激发思考灵感以及优化反馈机制等方面发挥作用。同时,《指南》特别强调,要杜绝任何用AI技术替代教师备课授课,或让学生借助AI完成作业和项目的情况,以此保障人类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地位。
《指南》明确指出,人工智能基础教育的目标群体是全省范围内的中小学生。这一课程将主要依托信息科技科目进行教学,并与数学、理化生地等学科知识相结合,同时融入工程学、劳动实践和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通过项目制学习、情境模拟探究以及体验式活动等方式,引导学生动手实践,在掌握人工智能基本理论的同时,学会运用这些技术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其成为智能时代的主动学习者、理性思考者和有责任感的社会成员。
在具体实施层面,《指南》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首先是在课程开设上实现全面覆盖: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学年安排不少于6课时,三至九年级每学年不少于8课时;高中阶段则通过选修《人工智能初步》模块来深化学习内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增设拓展性选修课程。各中小学校需将"人工智能基础教育"纳入常规教学计划,并确保每周至少开设一节相关课程。此外,要求每所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至少提供一个包含人工智能相关内容的课后服务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