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基层议事协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效能,省委社会工作部最近发布了《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议事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完善民主协商、强化监督制约为着力点,构建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主导的基层议事协商制度体系。目标是通过健全机制和规范流程,切实提高基层议事协商的实际效果。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是丰富议事协商的内容,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协商目录,针对不同层级和地区的特色,科学确定协商议题。其次是扩大参与主体范围,在确保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的基础上,积极吸纳社区工作者、专业社工人员、志愿者以及新就业群体等多方代表参与,使协商过程更加广泛和多元。

在程序规范方面,《意见》明确要遵循议题征集与确定、主体明确、信息通报、协商实施、结果公示、成果转化和落实反馈等环节的标准化流程。同时鼓励创新协商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网络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协商新模式。

为确保协商成果的有效运用,《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并借鉴党建引领与接诉即办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接诉+议事"的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问题解决效率。

《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对基层议事协商工作的全面指导。要求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指导和监督落实工作。同时要发扬民主精神,在尊重多数意愿的同时兼顾少数合理诉求,并通过广泛宣传政策,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基层议事协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