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解读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优化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管理。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清晰的操作监管体系
明确提出了"标准清晰、操作简便、易于监管"的管理原则,针对商业综合体、物业等主体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转供电的现状作出规范。
二、完善终端用户电价机制
1. 后付费用户电价确定方式:按非电网直供主体与电网结算的工商业电量含税平均电价,叠加合理损耗后确定。
2. 预付费用户两种模式:
- "预购电价+定期清算":最高预购价0.83元/千瓦时(含12%损耗),最长退补周期不超过12个月。
- "历史均价+无清算":按上年度实际结算电价,叠加合理损耗后直接作为当年标准。
三、规范各环节管理
对市场价格传导、损耗管理等作出全面规定:
- 明确非电网直供主体最高损耗率不得超过12%
- 规范绿电绿证交易
- 强化政策落实要求
该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
(文章素材来源: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责编:周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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