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解读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优化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管理。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清晰的操作监管体系 明确提出了"标准清晰、操作简便、易于监管"的管理原则,针对商业综合体、物业等主体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转供电的现状作出规范。 二、完善终端用户电价机制 1. 后付费用户电价确定方式:按非电网直供主体与电网结算的工商业电量含税平均电价,叠加合理损耗后确定。 2. 预付费用户两种模式: - "预购电价+定期清算":最高预购价0.83元/千瓦时(含12%损耗),最长退补周期不超过12个月。 - "历史均价+无清算":按上年度实际结算电价,叠加合理损耗后直接作为当年标准。 三、规范各环节管理 对市场价格传导、损耗管理等作出全面规定: - 明确非电网直供主体最高损耗率不得超过12% - 规范绿电绿证交易 - 强化政策落实要求 该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 (文章素材来源: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