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教育厅会同8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布政策文件,重点解决当前研学活动中存在的概念不清、研究不足、管理松懈、安全隐患及收费不规范等问题。

根据新出台的《若干措施》,研学实践被明确定义为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校外教育活动,以研究性学习和实践体验为核心。而以商业为目的的研学旅游等不属于研学范畴。

文件要求将研学实践纳入中小学校本课程体系,每学年原则上安排两次集体研学活动,每次3天左右。其中小学段重点面向4-6年级学生开展,初中阶段聚焦7-8年级,高中则集中在1-2年级,鼓励在春秋假期期间组织研学周活动。

课程设置方面强调分级推进原则:小学以家乡文化为主,初中关注县域市情,高中重点学习省情国情。各地各校被鼓励开发特色课程和资源库。同时建立出行备案制度,各级教育部门需加强指导,确保活动方案科学合理。

在组织管理方面,学校是研学实践的实施主体,校长承担首要责任。学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参与,并为未参加的学生提供替代学习安排,确保教育公平。同时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和活动方案。

收费管理方面,研学费用仅限基本支出如食宿、交通和门票等必要成本,严禁额外牟利。所有收费标准需提前公示,并严格执行代收费制度。鼓励优先使用博物馆、科技馆等公益资源,确需收费的必须执行学生优惠价格。

经费监管方面要求专款专用,学校建立专门台账,教师出行费用由公用经费列支,不得向家长转嫁。同时严格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费用减免政策,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平等参与研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