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编办与司法厅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内部署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的全面自查和动态调整工作。这一改革举措旨在从源头上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据了解,全区已完成对1269个行政执法主体的全口径梳理并对外公布,明确界定行政执法事项40412项,涉及现行法律法规规章3043部。同时,清理了不符合规定的执法证件4021件,并为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发制式服装9233套,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使权力运行过程更加透明可溯。

权责清单不应成为束之高阁的文件。宁夏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清单进行修订完善。今年开展的自查工作重点覆盖了2021年以来的所有调整事项,并对执行不力、更新滞后的清单进行了通报批评,有效防止"僵尸清单"现象。

通过制度创新强化刚性约束。宁夏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由省级政府统筹公布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清单,并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实现"事前计划统筹—事中记录留痕—事后结果公示"的闭环管理。这一机制能自动预警重复检查和超期检查行为。数据显示,2025年、2026年宁夏分别压减涉企检查计划37.8%、16%,检查频次下降40%,而问题发现率却提高了35%。

通过建立"清单+监督"的双重保障机制,宁夏有效解决了执法边界不清和随意执法等问题。随着权责清单的持续优化和监管措施的不断完善,企业与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