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西省萍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江西芦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银河京竹采石场工作人员王继成拿到了新颁发的矿业权不动产权证书。他激动地表示:"没想到办理速度这么快,真是太感谢了!"此次发证标志着萍乡市成功完成矿业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后的首例业务办理,实现了矿业权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效融合,这也意味着省级矿业权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改革工作在该市正式推行。
作为江西省推进矿业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四个试点城市之一,萍乡市将矿业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这一改革不仅理顺了矿业权管理职责关系,也为规范政务服务流程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次改革针对原有登记模式中的痛点难点进行了重点突破,在权责划分和业务流程上实现了显著提升。在权责划分方面,过去实行的"一证双权"模式导致部门职责界限模糊,改革后通过实施"权证分离"要求,明确界定了主管部门与登记机构的责任分工,确保了权责清晰、协同高效。同时,该市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特别设立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核、同步办理"的工作机制,并制定了标准化的办事指南,通过精简材料、统一审查标准等措施,有效解决了跨部门业务衔接问题。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周密部署。矿管科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了联动机制,对全流程业务规范进行梳理,组织开展了专业培训,并完成了登记系统调试,为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次成功颁发首本矿业权不动产权证书,不仅提升了萍乡市自然资源领域政务服务的整体水平,也为企业节省了办理时间成本。更重要的是,这一实践成果为全省推广矿业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本文整理自相关权威发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