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诏安县梅洲乡一处桉树种植山场,当事人林某(化名)望着采伐迹地无奈地表示:“跑了一个多月,还是没能找到一块适合种树的地方。”几个月前,他因无证砍伐840株林木被诏安县林业局处罚,要求补种树木。尽管在原地完成了部分补种,但剩余需异地补种的树木却难以落实地块。
针对这一难题,执法人员为当事人提供了新的解决途径:购买林业碳汇,以替代履行异地补种义务。近日,林某与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通过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认购了共计166.4346吨的林业碳汇产品,并全额缴纳费用。这标志着诏安县在林业行政执法碳汇试点改革方面实现了突破。
“执行难”问题得以破解,源于将“碳汇损失”纳入考量,使破坏者成为修复者。诏安县林业局局长郭洪表示:“过去仅靠罚款和判决,生态恢复效果有限。现在通过‘行政处罚+碳汇代偿+生态修复’的闭环机制,让责任人真正承担起修复责任。”今年3月,诏安被确定为全省行政执法碳汇试点后,迅速制定了实施方案。
机制的核心是“碳汇损失测算”。类似于财产损失评估,不仅计算木材价值,还需量化森林生态功能的损失。执法人员根据造林技术标准,测算违法地块可栽植数量,并核定无法原地补种的异地补植株数;若当事人无合适地块补种,即启动碳汇核算,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单株林木补种成本,确定应缴费用。在林某案件中,原地补种已完成,剩余部分通过购买碳汇实现。
过去,涉林案件的补种执行率不高,主要因管护成本高、成活率低等难题。如今,“购买碳汇”成为替代履行的新选择,既为当事人提供新出路,也为生态修复增添保障。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在执法人员宣讲后,均主动缴纳了碳汇费用。林某表示:“起初不理解,后来明白砍树就要负责。”
基层治理取得突破的同时,也面临潜在挑战。诏安通过引入碳汇代偿,将生态修复从“种树”扩展到“购碳”,弥补了传统模式的不足。试点以来,该县林业局搭建了碳汇本底数据库,并与海峡交易中心建立协作机制。同时,依托“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机制,完善涉碳案件的鉴定评估和赔偿工作指南。
核心目标是用市场化手段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难题,确保“损害必担责、补种不落空”。郭洪指出,诏安的探索为林业行政执法提供了参考,其流程衔接和测算方法具有推广价值。两笔碳汇认购金额虽不大,但制度创新的意义显著。
目前,诏安正系统总结试点经验,计划将碳汇代偿常态化应用于涉林案件,并依托县域丰富的林业资源,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从“一罚了之”到“碳汇代偿”,诏安用法治力量与生态文明理念,开辟了一条让绿水青山“有价”的治理新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