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正式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政策亮点与实施背景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厦门市于10月10日正式发布《厦门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标志着该市长护险制度正式落地。

作为社保"第六险",长护险旨在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长期照护问题。市医保局表示,这一制度将补齐民生短板,助力城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筹资机制与参保范围

厦门市长护险采取单位、个人、政府多元分担模式。具体来说:

  • 职工长护险与医保合并申报,按月缴费,单位和个人各承担0.15%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率调整为9.35%,包含0.15%长护险费用
  • 退休人员以基本养老金的0.15%缴纳
  • 居民长护险与居民医保合并申报,按年缴费,费率为0.3%

待遇保障与服务内容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享受以下待遇:

  • 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两大类共36项服务
  • 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 2027年起,参保人可申请失能等级评估并享受待遇

实施与展望

市医保部门已启动参保缴费工作,并将在10月至12月集中办理2027年度居民长护险和居民医保的缴费。未来还将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制度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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