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该指南明确规定了特医食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必须标注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标志应置于标签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并可按比例缩放。
特医食品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配制的配方食品。这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上亿人次的临床患者需要营养支持。
《标识指南》详细界定了特医食品标识的概念和范围,强调标识内容应真实规范、科学准确、通俗易懂,并且要清晰可辨识。同时要求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包含虚假夸大或绝对化语言,避免误导消费者。
《指南》系统归纳了特医食品标签和说明书需标注的13项内容,对产品名称、商品名称和商标的字体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临床试验标注规范。特别是针对当前部分产品主要展示版面信息过于繁杂的问题,《指南》首次明确提出应标注的主要内容。
《标识指南》还特别强调了"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的文字要求,明确了同一企业生产的同一特医食品标签内容应保持一致,并对标签和说明书提出了禁止标注涉及虚假夸大、疾病预防治疗等7项内容。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特医食品,避免误用风险。
《标识指南》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特医食品产业规范化发展,帮助消费者准确识别产品属性,引导临床营养师和医生更合理地使用特医食品,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责编:周生生
本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生活快报原创”外,均来源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代表生活快报观点,亦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建议或决策依据。若相关内容涉及版权、标注不当或其他合法权益问题,请权利人及时联系官方投诉邮箱:lifetype_hel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