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文件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为四川省境内所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完全使用国有资金以及以国有资金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在评标委员会组成方面,《办法》要求必须包含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高级职称(专业方向为造价)的专业人员参与评审。
对于重点工程,即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中上述专业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名。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专家意见出现分歧,则以多数成员的意见作为最终判断依据。
《办法》将投标报价的评审流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初步审查、详细评估以及成本底线检查。只有成功通过初步审查且未被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而只有在详细评审中过关的投标,才能继续接受成本底线的核查。
针对电子化评标,《办法》特别强调,开发电子辅助评标软件及其配套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时,必须严格遵循《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DBJ51/T048-2026)及相关计价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