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近期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2026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方案,新规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定为每人每月8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为每人每月645元。与此同时,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也相应提高,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118元,农村特困人员则为839元。此外,孤儿的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也有显著提升,集中供养孤儿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864元,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标准则为每人每月1515元。
各市州政府将依据这一新标准,及时调整当地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以及孤儿养育标准。值得注意的是,自2015年以来,四川已连续12年上调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体现了我省对民生改善的持续关注和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