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医疗保障部门近期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此次改革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口腔类医疗服务方面,原有219个项目整合精简为114项;颌面外科类从99项整合至71项;病理类由56项优化为28项;药学类则从8项扩展调整为10项。同时新增了包括"门诊诊查费(药学门诊)"、"住院诊查费(临床药学)"和"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等45个新的价格项目,进一步统一了服务内涵和计价规则,提升了医疗服务收费的透明度。
此次价格调整遵循以服务产出为导向、价格平移为原则的总体思路。通过合并同类项、清理冗余项目、统一项目名称和计价单位等方式,实现了价格项目与具体操作步骤及诊疗细节的脱钩,提高了对新技术和新疗法的适应性。其中,口腔类医疗服务覆盖了牙体牙髓、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黏膜以及口腔综合六大临床领域;颌面外科则涵盖了颌面整形、肿瘤治疗和创伤修复等手术操作项目。
在病理类方面,完善了各类病理取材、制片及诊断相关项目。药学类方面,则重点新增并规范了药学门诊、用药评估以及居家药学服务等专业项目,填补了药学技术劳务价值定价的空白。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还特别设立了"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项目,并同步实施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进一步巩固药品零加成的改革成果,有效破解以药养医问题,引导药价回归合理区间。
据悉,相关部门将对新政策执行效果进行持续监督和跟踪评估,强化数据分析与动态监管。通过"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总体原则,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支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切实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推动全省医疗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