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强化规划和土地保障的若干举措》。
政策出台背景及目标
我省城市发展已进入存量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我省城镇常住人口达到2899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4.8%。为推动城市更新与产业转型升级、人居环境改善、新业态培育深度融合,亟需专项政策支持,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规划管理优化措施
在规划管理方面,我省将推动详细规划与片区策划、项目方案的联动衔接,科学确定土地用途和开发强度。同时,通过健全规划动态维护机制,采取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等方式,高效响应"好社区"建设及产业提质升级等城市更新诉求,提升规划服务效能。
存量空间盘活政策
围绕存量空间的盘活利用,我省鼓励各地制定存量城镇建设用地用途转换正面清单。清单内项目可优先实施功能转换,并简化审批流程。具体措施包括:
1. 收储调规后重新供地;
2. 通过签订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由原使用权人继续开发;
3. 利用存量土地房产发展国家鼓励类产业,可享受过渡期政策,在规定期限内无需变更用地性质、补缴土地价款。
创新用地利用模式
我省在现有土地混合开发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存量用地利用模式。正面清单内的改造项目视同符合详细规划,免予规划调整。针对难以独立开发利用的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地块,允许协议出让给相邻权利人连片改造。
历史文化保护与支持
政策特别强调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活化利用:
1. 支持开展城镇危旧房改造试点,C级、D级危房或有改造意愿的房屋可按楼栋、小区统一规划、整体报批重建;
2. 鼓励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并适度提高容积率;
3. 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建筑,若改为公益用途,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建筑规模奖励。
丰富供地模式及政策支持
我省通过多种方式丰富供地模式:
1. 推行带方案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
2. 支持各地出台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将加装电梯、口袋公园、社区食堂等微更新项目纳入免于办理规划许可范围。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涂迎九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政策宣贯和培训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规划和土地问题,助力构建"1+N"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举措,为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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