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相关部门发布了一项重要的职工救助工作指导文件。该文件旨在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会组织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在做好建档立困职工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特别关注解决职工在临时性、突发性和紧迫性生活问题上的实际需求。
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全省各级工会将重点开展四项救助工作:首先是重大疾病医疗支出救助,针对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在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达到上一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收入一定比例的情况下给予帮助;其次是教育支出援助,主要面向因子女接受高中及以上学历教育而产生较大经济压力的职工群体,特别是单亲职工、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再次是突发意外事件救助,针对职工遭遇自然灾害、疫情、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灾害或事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提供援助;最后是其他特殊情况救助,包括因非自愿失业、工伤(含未完成工伤认定)、职业病致残等情况而陷入生活困境的职工。
江苏省总工会强调,各地工会在开展救助工作时应当注重短期应急帮扶与长期能力提升相结合,物质援助与综合服务并重。具体而言,在提供必要经济支持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法律咨询、心理辅导以及子女托管等多样化服务项目。通过这些措施,帮助受困职工从单纯依靠外部救助转向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实现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