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调整公租房政策:降低准入门槛 支持青年群体住房需求 长沙县近日发布新修订的《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政策调整重点聚焦于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降低了两项关键时限要求。 根据新政,申请公租房所需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由原来的12个月缩短为6个月。这一变化将帮助大学毕业生及外来务工群体更快获得住房保障,减轻在过渡期的租房压力。 在保障方式上,新规延续了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 - 租赁补贴继续面向本地户籍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标准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25元和22元。 - 实物配租则针对本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为加强管理,新规设定了严格的退出机制: 1. 连续闲置公租房超过6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将被清退 2. 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有3个月过渡期,逾期不腾退且名下有房产的需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 3. 两次放弃选房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申请方式方面,本地户籍家庭可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用人单位集中申请或个人自行申报。审核通过后将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文章素材来源:原文未明确标注媒体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