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印发通知部署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强化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通知要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防汛能力。全省范围内将全面应用水库雨水情测报系统和大坝安全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水位、雨量、坝体变形等关键数据,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通过无人机巡查和遥感技术弥补人工检查的盲区,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避免出现漏报、迟报等情况。

在水库报汛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大中型水库以及具备条件的小型水库需逐小时报送汛情信息。当发生涨水时,相关部门需加密报送频率,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为防汛调度提供有力支持。

针对中小型水库数量多、标准低、隐患点多的特点,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责任人制度。各地需明确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行政、技术、巡查),确保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并熟悉自身职责,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

在防汛调度方面,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调度规程执行,不得违规操作。下达调度指令时,需提前告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下游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对于病险水库,通知明确要求逐库落实限制运用措施,确保大坝安全。特别是对存在较大风险的"头顶一盆水"水库,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工程安全。在紧急情况下,调度执行单位可先行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通知还要求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地需逐库逐项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大坝、溢洪道、放空设施等关键部位和安全监测系统、备用电源等重要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不留死角。

为加强整改落实,通知提出建立"一库一档"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实施销号管理。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复查,确保所有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在群众安全方面,通知强调要提前研判泄洪风险,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下游堤防巡查,对漫水路段实施交通管控。同时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应对。

特别关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的安全保障,落实包保责任制度。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做到应转尽转、不漏一人,切实将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