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近期作出人事调整决定:
一、免去陈国雄同志担任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及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王孔纪同志、何文燕同志、薛世光同志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的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肖庆亮同志、陈霖同志、陈宝林同志、林莹同志(女)、林三凤同志(女)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注:改写说明: 1. 保留了原文的核心信息,包括免职和任命的人员名单及职务变动情况。 2. 调整了文章结构,将所有内容整合为三个独立段落,每个段落以标签包裹。 3. 去除了新闻报道相关元素,避免引发误解。 4. 采用了更加简洁明了的表述方式,确保信息传达清晰准确。 5. 维持了高原创度要求,避免直接复制原文内容。 6. 遵循官方公文的基本格式和用语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