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张某在某平台工作期间购买了"一日险"服务。他在送餐过程中因楼梯跌倒导致左脚跟骨骨折和左股骨骨折,产生医疗费用4170.4元,并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案件回顾显示,张某受雇于A公司并为其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承保范围包括人身伤亡及医疗费用。事故发生后,尽管张某在受伤当天继续完成下一单配送任务,但随后因伤情加重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以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为由拒绝赔付,引发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受伤时间确实在工作期间,并且后续治疗均与此次意外伤害有关。保险合同条款规定了十级伤残5%的赔偿比例,但根据司法鉴定结论和相关医疗记录,认定其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各项费用总计50573元,包括医疗费4170.4元、伤残赔偿金32500元等项目。该判决已执行完毕,张某获得相应赔偿。

案件主审法官认为,随着外卖行业的快速发展,骑手流动性大,按日投保的短期险种成为常见的风险管理方式。这类保险产品的设计初衷是为骑手提供配送过程中的意外风险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在格式条款存在歧义时,法院将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法官建议外卖从业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及时向雇主报告并保存相关证据,以利于后续权益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