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了,一个全新的机会来了:每次用餐、购物后开具的发票都有机会变成现金奖励!四川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有奖发票活动,目前已有18个市州全面开通。这项活动将持续到2026年9月30日。
想要参与的朋友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必须是以个人名义在依法经营的零售或餐饮场所消费,并获得以个人姓名为抬头的电子普通发票。其次,单张发票金额需满100元,奖金上限为1万元(税后)。
参与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通过云闪付APP:打开应用并定位到所在市州,在首页找到“有奖发票”专栏,按照提示上传发票即可。
第二种是使用支付宝APP:定位到绵阳或乐山,搜索对应活动专区后扫描或手动输入发票信息参与抽奖。需要注意的是,每日上传数量有限,请以页面显示为准。
特别提醒:以下几种发票无法参与抽奖:
- 红字普通发票及已被全额红冲的蓝字发票
- 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和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 发票受票方为企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非个人主体的发票
- 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发票
- 存在虚假消费或其他违规开具行为的发票
目前,成都和泸州仍在进行全国有奖发票试点。需要注意的是,成都有奖活动将于2026年7月30日结束,泸州活动则在7月31日截止。
为了不错过抽奖机会,请大家消费后主动索要发票。这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也是参与活动的必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