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迎来持续高温天气,多地最高气温突破35℃。为应对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劳动保护问题,省相关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的防护责任。
通知要求,企业应根据气象预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当预测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必须停止所有露天作业;气温在37℃至40℃之间时,当日累计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作业;气温介于35℃到37℃之间时,应采取轮班、缩短连续工作时间等措施。特别注意的是,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在高温天气下从事露天作业或在高于33℃的工作场所劳动。
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防暑降温相关规定。企业需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强度合理分配任务,并为员工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品和必需药品。高温津贴发放必须到位,不能以其他形式替代,同时要确保工资待遇不受高温停工或缩短工时的影响。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知要求平台企业加强人文关怀,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一线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暑用品,并优化劳动规则。建议延长配送时间、减少连续工作时长,并适当提高高温期间的劳动报酬。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平台为户外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在劳动安全方面,通知要求企业完善高温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要配备足够的降温设施设备,定期组织高温应急演练,及时处理劳动者因高温出现的身体不适情况。对于确诊职业性中暑的劳动者,应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相关待遇。
人社、住建、交通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建筑、物流等重点行业和环卫工人、园林养护工人等特殊群体。对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并通过12333服务热线及时解决劳动者投诉举报问题。



